2.2.2 国际电信联盟卫星通信工作频段的划分和使用-凯发娱乐
2026年01月15日
2.2.2 国际电信联盟卫星通信
工作频段的划分和使用
国际电信联盟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制定了分配空间应用频率的无线电规则,为各类卫星通信业务划分可供利用的工作频段。这些频段具体划分如表2-1所示。
表2-1 国际电信联盟通信卫星工作频段划分
卫星通信的工作频段,主要是根据电波传播特点和合理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等因素确定的。但因技术条件的限制,直至目前为止实际应用的频段还十分有限。根据上述电波在卫星通信地球站与通信卫星之间传播分析的结论来看,卫星通信较为理想的常用工作频段应该是l频段、s频段、c频段、x频段、ku频段和ka频段等。
卫星通信常用工作频段中,实际使用工作频段与划分的频率范围略有出入,例如:ku频段依据国际电信联盟卫星通信工作频段的划分应该是:12.500~16.000ghz,而一般卫星通信常用的ku频段为10.950~14.500ghz。
在实际卫星通信工作频段使用中,各国卫星通信使用频率范围也不尽相同,例如:我国在卫星通信ku频段接收频率范围中10.950~11.700ghz,11.700~12.200ghz,12.250~12.750ghz选用12.250~12.750ghz,发信频率范围为13.750~14.500ghz;近几年来,我国多次举行世界大型体育赛事,例如:奥运会、世泳会、f1等,在这些世界大型体育赛事转播中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地区使用的发信频率范围是12.750~13.250ghz或12.750~13.500ghz。从以上的ku频段收发信频率范围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发信频率和收信频率有同一频点即12.750ghz,故就要求天线的馈源和上行功放的滤波器将其严格分隔开来,以免发信影响到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