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及典型案例:2019年版》这本书是由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及典型案例:2019年版/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创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及典型案例:2019年版》共有1,487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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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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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凯发的版权信息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及典型案例:2019年版/中国法制出版社编.—5版.—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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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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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中国的立法进入“修法时代”。在这一时期,为了使法律体系进一步保持内部的科学、和谐、统一,会频繁出现对法律各层级文件的适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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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次再版,对本书作出如下改进:一是根据近年国家立法的变化,更新了相应的法律文件,如最新修改的《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同时,最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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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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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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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1]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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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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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 辖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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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 【原告资格】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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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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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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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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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公开审理原则】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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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 【发送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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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简易程序适用情形】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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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 【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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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再审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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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执 行
第九十四条 【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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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 【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九条 【同等与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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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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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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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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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复议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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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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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十七条 【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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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书面审查原则及例外】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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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复议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处罚】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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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复议费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条 ...